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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凉府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对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二、工作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把政府网站建设和做好上网信息报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6月30日前报政府办518室,电话7819883; 专(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请加入甘洛政府网信息交流QQ群,群号:118928710),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效。要按照《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制度的通知》(甘府办发〔2014〕68号)要求,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及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确保依法规范公开。 (二)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审签制,建立本单位政务公开保密审核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的审核。要严格公开时限,注意政务公开的时效性,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报送。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公室要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积极、进展缓慢、不符合要求的,将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对不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做好政策解读和预期引导 公开财政、金融、就业等经济发展领域的政策解读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渠道、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发布,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b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分工负责) (二)组织发布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布和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指标数据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县统计局负责) (三)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加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等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县审计局负责) (四)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和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和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适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开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建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以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的主体、范围、程序等。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将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车拍卖、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林权交易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县发改经信局、县政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分工负责) (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 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咨询机构参与项目情况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 号)要求,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回报机制等的公开工作。(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县委编办、县法制办负责) (二)推进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公开。 (县发改经信局、县人社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分工负责) (三)政策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县法制办分工负责) (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县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 (五)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教育医疗、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县政务中心负责)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年度公开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盈利能力、资产状况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和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县财政局、县国资公司分工负责)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对优化区域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产业融合、突出质量安全、强化品牌培育、加强科技支撑、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重要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的公开、解读力度,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和供需平衡表。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业产业扶贫、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县农牧局负责)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深化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本级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作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表应当公开到收入分类款级科目,本级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表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类级科目。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公开部门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等安排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以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等作出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做出解释。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各乡镇政府及其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都要公开本级和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公开,加大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领域支出情况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税制改革相关政策信息。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被审计单位要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分工负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 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强对转变政府职能、统筹双向投资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激活创新创业要素等六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等执行情况及结果的公开。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寻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教科局分工负责)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各乡镇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公司分工负责)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定期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蔬菜、肉类、粮油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情况和价格走势情况。定期发布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公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健康养老等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发展情况。(县发改经信局、县商务投促局分工负责) (四)加强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 程序和质量执法、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召回及后续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做好地方标准全文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甘洛县名优产品和著名商标名单。(县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乡镇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县发改经信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分工负责) (二)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级民政部门要公开社会救助申请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举报投诉电话。乡镇要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范围的家庭及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各乡镇政府、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分工负责) (三)推进就业社保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补贴政策申领条件和程序、补贴管理和审批情况。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按规定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信息。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保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名录和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及待遇享受人数定期向社会公开。(县人社局负责 )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深入解读环保重要政策措施,广泛进行环保科普宣传,及时公开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等信息。按月公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发布水质自动站监测信息、地表水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废物转移等重大行政审批事项及企业环境信息评价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县环保局负责) (五)公开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水务局负责) (六)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将各中小学招生录取信息在电视台、网站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县教科局负责) (七)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县卫计局负责)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质量抽检信息和抽检结果,主动发布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及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成效等情况公开。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县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密切关注涉及我县的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人民币汇率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农行、县农商行分工负责)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及时公开商品房销售、竣工、房地产开发投资等交易数据,做好房地产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解读。加强房地产市场金融管控、土地供应、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知识问答等信息。深化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租房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做好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相关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建局分工负责) (三)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按规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负责) (四)围绕防范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推进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回应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切实提升回应效果。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文主动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强化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负责) (二)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县政府办要严格执行政策解读退文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方式开展解读。建立完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每年解读重大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依法规范冈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负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巩固政府网站普查、整改成果,提升全县政府网站建设整体水平。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季度抽查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及时公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负责) (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填报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县政府办要加强《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部署使用和业务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做好案件备案。(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负责) (六)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抓好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等情况的梳理工作,推进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的融合。(县政务中心负责) (七)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和管理,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八)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监测,提升政务公开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落实责任股室,配备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县级人社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各乡镇政府、县府各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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