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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甘洛县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县监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有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机构介绍、政策法规、工作信息、业务信息、计划信息、财政信息等子目录,便于操作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县监察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甘洛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甘洛县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 (五) 加强学习宣传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干部参加了县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6年度,县监察局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信息151条,其廉政要闻35条,工作信息31条,八面闻风26条,廉政文化32条,政策法规3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县监察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也可向县监察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同时,还及时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县监察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时限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条例》和县公开办的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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