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居民身份证
1、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坚持申领人持《户口簿》亲自到场,对人口信息系统中无人像信息无法核实是否本人的,应要求其提供其他材料进行佐证,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
2、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监护人代为申领,未成年人应亲自到场。公安机关上门为在校生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学生本人应持《居民户口簿》到场办理,并由学校协助确认学生身份。(二)、变更婚姻状况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凭办理居民身份证代码条;
3、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