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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

    甘洛县龙门沟三级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31日 征集部门:县环保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请就您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甘洛县龙门沟三级电站工程

    2、项目拟建地址:甘洛县龙门沟三级水电站位于凉山州甘洛县阿兹觉乡境内的龙门沟上,龙门沟为尼日河一级支流,大渡河二级支流。

    3、项目概况:甘洛县龙门沟三级水电站位于凉山州甘洛县阿兹觉乡境内的龙门沟上,龙门沟为尼日河一级支流,大渡河二级支流。龙门沟三级电站原装机容量为3×320kw,扩机后装机容量为5400KW,该工程为引水式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建筑物和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电站采取地面厂房,设计水头565m,设计引水流量为1.17m3/s,年利用小时数4322h,多年平均发电量2334万kw·h。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首部枢纽(底拦栅坝、进水闸、沉沙池),引水建筑物(进水口、无压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和厂区枢纽(主厂房、副厂房、尾水渠、开关站)等。

    5、龙门沟三级水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龙门沟三级水电站的建设将促进尼日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可改善当地村民的用电现状,减少对林木的砍伐,对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影响

    龙门沟三级水电站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闸坝阻隔和河段减水改变了原有河流的天然状态,导致河段水文情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而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另外,施工期对工程区植被破坏以及工程弃渣造成局部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

    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陆生植被生态系统整体稳定性、完整性以及生物多样性基本上无大的影响,在工程直接影响区内分布较少,项目建设对植物的影响总体较小。

    2)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活动对两栖爬行类的影响较小,对鸟类影响不大。工程区活动的动物以小型兽类为主,总体而言,工程施工活动对陆生动物没有太大的影响。

    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电站修建后,闸坝将对鱼类通道产生一定阻隔影响,电站运行期间,水电站坝址至厂址约6.26km的减水河段,将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影响。

    2、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期间,在地基开挖、弃土堆置区都会改变原有地形地貌,使得原有自然植被消失,动物迁徙,导致区域内的物种多样性减少,对生态系统的造成不利影响,对生态系统的合理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且雨季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3、水环境影响

    1)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龙门沟三级水电站系闸坝引水式电站,电站的兴建使原有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发生显著变化。电站建成后运行期闸坝至厂房尾水形成长约6.26km减水河段,电站运行后,减水河段流量由闸坝弃水、生态流量、区间汇流和各支沟来水等组成,流量自上而下沿程逐渐增加。

    2)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砼拌和系统和修配系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工程所在河段执行Ⅱ类水域标准,施工期污废水禁止排放。工程所在河段水污染负荷较小,预计电站建成后,不会出现污染物累积和富营养化现象,减水河段无排污要求,对水质影响小。

    3)水温

    本工程不设置水库,对水温影响较小,故不采取水温恢复措施。

    4、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作业点较分散,局部施工强度不大,施工场地附近无居民点,电站施工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电站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5、声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噪声污染但施工场地附近无居民点,施工噪声影响不明显。

    6、社会环境影响

    1)减水河段用水影响

    据调查,工程区无工业企业分布,也无居民点分布。因此,工程兴建对河段综合用水无影响。

    2)移民安置环境影响

    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建立施工区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加强对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鼠类的危害。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拟采取加强渔政管理、下泄生态流量等措施对工程所在的龙门沟水生生境进行保护。龙门沟三级水电站在运行期间,拟在首部闸坝下泄生态基流0.07m3/s(约为年平均流量的10%),以满足减水河段生态用水需求。

    2、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对景观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土地的扰动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能有效控制工程区内的水土流失,为工程区内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水环境保护措施

    砂石加工系统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采用沉淀池自然沉淀处理;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污水采用采用化粪池处理,并就地用于林灌或农灌。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仅在施工期,主要包括采取砂石料与混凝土系统粉尘消减与控制措施、改进施工工艺、控制燃油废气、抑制交通粉尘和施工人员防护措施。

    5、声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仅在施工期,主要包括噪声源避让、噪声源控制、传声途径控制和施工人员防护措施。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各施工区及运行期电厂生活区内设置一定数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

    7、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减水河段安全警示标记及预告管理制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工程区的环境现状和工程建设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工程对环境的主要有利影响表现在发电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三废”排放对局地环境的污染影响,以及运行期对水生生态的影响等方面,在采取上述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改善。

    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在具体落实上述各项环境保护和减缓措施前提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项目建设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

    ①对建设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②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有何意见。

    ③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

    ④对建设本项目的态度如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

    单位名称:甘洛县东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洛县新市坝杨家巷1号

    联系人:张秀成

    电 话:13795607168

    单位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座12楼

    联系人:丁厚灿

    电话:028-8555163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至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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