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海棠工业园区污水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于2015年3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棠工业园区(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污水站项目
建设业主:甘洛县海棠工业产业园区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2674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500m3/d)。不涉及污水收集主干管网及中水会用你管管网,该部分工程单独立项,另行环评。
建设期限:15-21个月(前期工作2~4个月,设计2~3月,施工10~12月,验收1-2月)。
处理规模为: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500m3/d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服务范围:见下表1
表1 工程各子项目的规模一览表
序号
子项目名称
规模/配套规模
服务范围
1
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处理规模为:
500m3/d
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涉及重金属的废水经自身处理(膜过滤)后产生的浓水部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的建设施工将不会引起区域内生态环境发生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及生活污水对不会造成明显环境影响。而且随着项目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就消除。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集中发展区的生活废水需由各生产企业自行处理,达到回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活或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初级雨水需由各生产企业自行处理(预处理+物化处理+膜处理工艺),其中膜处理后清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其膜处理后浓水采用封闭式管道输送到拟建的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采用蒸发浓缩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冷凝水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各生产企业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因此,项目正常运行,纳污水体正西沟及田坝河将继续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不会改变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和功能。
故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对正西沟及田坝河水质有明显的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外排,不会对地下水环境现状造成影响。但环评要求:本项目工程设计时,将严把设计和施工质量关,从源头上开展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对各废水收集、处理构筑物(池体)等,以及废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包括厂外管道)均做防渗处理;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有效的避免废水渗漏;强化管道、水池的转弯、承抽、对接等处的防渗工程,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定期进行检漏监测;项目制定了分区防渗方案,针对不同区域进行防渗设计、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
综上,通过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区域地下水仍将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业主决定对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项目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噪声污染源治理,优化总图布置,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噪声不会对周边造成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水处理工程项目,项目环境风险隐患小。项目污水处理厂在采取设置事故应急池等有针对性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将废水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综合分析,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7)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综合结论
项目为在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内建设的500m3/d污水处理站,甘洛县海棠工业产业园蓄电池含重金属废水经各生产企业预处理后产生的浓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标准后全部回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水处理工艺可行,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周围无环境制约因素,采取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 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影响小,项目属于环保工程,其运行对保护当地地表水水质具有积极意 义。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则项目在甘洛县海棠工业产业园(现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内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沿线居民、企事业单位人员、当地政府部门人员以及其他关系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认为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如有不足请补充。
四、公众索取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公众索取环评简本的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起始日以网站显示时间为准。
五、信息索取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028-68656352
传 真:028-6682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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