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申报材料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规定若有变化将及时更新;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用A4纸打印。
(一)《内河渔业船舶证书申请表》(当事人可以在凉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凉山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牧局窗口领取);
(二)渔业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制造、购置渔业船舶,提交建造、买卖合同;
2.其他证明渔业船舶合法来源的文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渔业船舶证书》中的检验内容复印件;
(五)反映船舶全貌和主要特征的渔业船舶照片1张;
(六)养殖渔船所有人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