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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广告经营单位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处罚

    www.aurora-zz.com  2014-07-13  来源: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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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号

    00911049-0-B-187000

    行政权力名称

    对广告经营单位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工商局

    行政权力依据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六条: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

    责令其限期整改、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相对人维权

    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甘洛县法制办或者凉山州工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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