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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www.aurora-zz.com  2014-07-03  来源: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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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919-B-24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实施主体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行政权力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处罚种类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予以警告,责令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并处二万元的罚款。

    受理条件

    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巡查发现

    办理部门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办理地点

    甘洛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0834-7812648

    监督电话

    0834-7812648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或bt365备用网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或bt365备用网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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