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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www.aurora-zz.com  2014-07-14  来源:甘洛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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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452908503-B-044000

    行政权力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授权)

    行政权力依据

    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处罚种类

    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受理条件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办理部门

    甘洛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办理地点

    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北街239

    联系电话

    08347812097

    服务表格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bt365备用网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交通运输局bt365备用网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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