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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www.aurora-zz.com  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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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08241-X-B-02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教育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法律:1、《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种类

    1撤销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2、没收违法所得

    自由裁量标准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执行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教育局或者bt365备用网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教育局或者bt365备用网址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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