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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夫妻双方均为本地户籍申请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一孩)办理)

    www.aurora-zz.com  2015-01-13  来源:县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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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已婚夫妻双方均为本地户籍申请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一孩)办理)

    办理部门

    乡镇计生办

    责任处室

    政策法规股

    材料名称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2张。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申报条件

    已婚无子女,现孕或生育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也未收养过子女等的夫妻。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法定期限

    当场办理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电话】0834781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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