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事项 |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
业务描述 |
税务机关对已报验登记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纳税人及跨市州经营的纳税人,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其使用发票种类、数量和最高开具限额。 |
适用范围(发起条件) |
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经营地发票时,需要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
政策依据 |
|
|
|
|
|
文件名+文件号 |
失效条文 |
相关政策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
|
三部门负责人就“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答记者问 2010年12月29日 |
川国税函(2004)162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1号)》 |
|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
|
办理流程 |
受理-调查(审核)-办结 |
流程图 |
|
纳税人申请时限 |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30日内,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
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
(1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受理,转相关部门进行核定;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 )办税服务厅自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反馈核定结果;通过的,发放《发票领用簿》,需要办理担保的收取不超过1 万元的保证金或要求提供保证人;未通过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3 )对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按需核定其普通发票用量。
(4 )提示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和缴销手续。
(5)依托征管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或录入纳税人提供资料、口述内容,提供免除纳税人填写表证单书的服务。(全省征管服务绩效监督管理系统上线地区适用) |
办理总时限 |
5个工作日 |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
事项受理 |
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
|
|
|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份数 |
特殊规定描述 |
资料归档标志 |
资料查验标志 |
1 |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1 |
|
Y |
N |
2 |
|
购票人身份证明 |
1 |
|
Y |
N |
3 |
|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
1 |
|
Y |
N |
4 |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1 |
|
Y |
N |
|
查验资料 |
|
工作时限 |
1个工作日 |
工作标准 |
1.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审核印章是否齐全,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3.《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
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 购票人身份证明 3: 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4: 发票专用章印模 |
事项调查 |
|
|
|
|
|
工作时限 |
4个工作日 |
工作标准 |
案头审核《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的发票票种信息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中的货物数量等是否相符。 |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
|
事项审批 |
工作时限 |
当日办结 |
工作标准 |
|
事项办结 |
工作标准 |
|
本环节需归档的纸质资料 |
|
后续管理 |
严格外埠报验登记管理,凡未进行报验登记的外埠经营纳税人,经营地国税机关不得配售发票和代开发票。 |
特别规定 |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获准使用经营地发票的,可以按规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不超过1万元),。 |
关联业务 |
|
进户属性 |
不下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