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 部门服务 > 县国土资源局

    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政强制

    www.aurora-zz.com  2014-06-14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本稿    复制网址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580-C-007000

    行政权力名称

    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政强制

    实施主体

    甘洛县国土资源局

    行政权力依据

    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2.《四川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3. 《凉山彝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九项

    行政强制种类

    强制种类: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

    受理条件(选填)

    违反《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规定,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政强制。

    办理部门(选填)

    甘洛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办理地点(选填)

    甘洛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选填)

    0834-7819910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选填)

    0834-7819356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或bt365备用网址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 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国土资源局或bt365备用网址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甘洛公众信息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bt365备用网址 承办: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技术支持:成都市宝树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08104071号

川公网安备 51343502000002号